市民李女士在昆明有一套二室二厅的房子,为了方便儿子读书,李女士于去年9月5日花3000元钱买了一张某楼盘的认购卡。“当时对方说的是国庆期间开盘。”结果开盘时间一推再推。如今,楼市新政出台了,李女士郁闷了,二套房购买者需交纳的首付比来要高出很多,贷款利率也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这种由于开盘时间延误造成的损失究竟该有谁来承担?”
????李女士说,因为当时对方说的是国庆期间开盘才买的认购卡,结果国庆过了、元旦过了、春节过了,还是没开盘。昨天,李女士打电话过去问,对方却说大概要等到今年年底才开盘,还说如果等得及就等,等不及就退钱,并且对她造成的损失不会有任何赔偿。“为了等这边开盘,别的楼盘开盘我都没去看过。”一心一意等着该楼盘,没想到却被“耍”了。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的伍开国伍律师说,购买认购卡并不代表就一定会买房,没有构成买卖房子的交易行为,那么开发商也就不存在违约行为,这期间造成的损失开发商自然也就不会承担。但是,从法律上讲,开发商是不能收取李女士3000元钱认购卡的钱,所以李女士可以要求在退还3000元钱的基础上,让开发商赔偿这3000元钱在此阶段的同期银行利率。(都市时报 记者刘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