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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屡盗手机获刑1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3日02:2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35岁的安某,先后多次入室盗窃手机9部,他将自己盗窃手机的动机解释为“喜欢收藏不同的手机”。昨天,记者获悉,安某因盗窃罪,被门头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被处罚金1000元。

  检方指控,去年3月起至去年11月,安某在门头沟地区先后作案6起,在深夜凌晨左右,趁事主熟睡之机,入室盗窃仿苹果牌等山寨手机9部,经鉴定价值达2000余元。另外,他还盗窃现金300元。

  庭审中,安某自愿认罪,并解释说他就是“爱好手机,喜欢收藏不同的手机”。安某说,手机要卖也不值钱,他把偷来的手机全放在家里的一个鞋盒里,平时拿出来欣赏一下。

  鉴于安某如实供述,且认罪态度较好,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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