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成员蒋晓华昨天指出,中国现有扶贫标准依然偏低,未来中国需要逐步提高扶贫标准。
他在北京召开的“2010中国农村发展高层论坛”上指出,今后五至十年,中国政府将制定、完善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及其调整机制。同时,允许各省区市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扶贫标准。
2009年3月,中国宣布实行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把扶贫标准提高1196元,目标是覆盖全部农村“低收入人口”。按照新的扶贫标准,中国2008年共有扶贫对象4007万人。2009年,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当年中国贫困人口绝对减少了410万人。截至2009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共计3597万人,占中国农村总人口的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