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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扔遭围追 小伙被罚抓“下家”

  记者 王盛 实习生 吴晨熹 摄影 李杨

  昨日一场整治“三乱”的飓风在全城刮起:我市城管联合公安出动文明劝导员1000名,执法人员近千人,在全城19个区域,对乱吐乱扔烟头、纸屑,从车内向车外乱扔垃圾、烟头进行严厉整治,本报记者全程跟随执法。截至昨日下午4时,共有1500余人接受教育劝导,120名有“三乱行为”的市民受到处罚,其中只有1人接受教育执勤。

  扔烟小伙四处“突围”

  昨日上午11时10分,红星路步行广场,两名小伙子有说有笑地走在人行道上。其中一名身穿黑色长袖T恤的小伙子,左手拿着一瓶饮料,右手则夹着一支香烟。当他走到20路公交站台附近时,随手将烟头扔到地上。

  “小伙子,你不能这样!”巡视的文明劝导员和锦江区城管局执法人员迎上去,小伙子迈开大步向街另一侧冲。劝导员与执法人员赶到路中间“拦截”,这时小伙狠狠地将饮料瓶砸向地面,饮料飞洒而出,他顺势跑离。劝导员与执法人员紧跟其后,在步行广场上演追逐战。

  合江亭街道办3名城管执法人员“增援”,“你这种行为不对,破坏了环境。现在你监督到下一个有同样行为的人,才能离开。”

  这小伙子又来回“逃”了几次,见实在无法溜走,才接受教育执勤处罚。

  连走几条街抓“下家”

  11时25分起,在红星路步行广场至正科甲巷一带,小伙和同伴开始“三乱”行为的“发现之旅”,20分钟过去,走了几条街,毫无收获。

  “那有一个人抽烟!”11时45分,小伙兴奋地叫起来——他看到伊势丹商场门前,有一名穿白衣服的中年人将烟头扔到地上。小伙边喊执法人员,边冲过去。中年男子见状连声道歉,并拾起烟头,扔到垃圾筒内。

  觉悟:不容易,再不丢了

  “经过这么一下,确实是晓得了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不容易。”眼见任务完成,小伙子大松一口气,“今后,我再也不乱扔垃圾了,还会告诉身边人也不要乱扔垃圾。”

  合江亭街道办城管执法中队队员说:“像他这样走过一次,以后肯定就会记得很清楚了,而且不止自己不得乱丢,更是会影响到周围的人。”

  据了解,这名小伙子是昨日我市接受教育执勤的唯一一人。

  ○法律依据

  对驾驶人、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36条第5项罚款150-200元;机动车驾驶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依据前款处罚。

  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依据《道法》第89条,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32条7项罚款50元。

  对行人“乱吐口痰、乱扔垃圾、乱丢烟头”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九条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果核等废弃物,责令改正,可处50元以下罚款。

  ○罚款第一单

  旅客车站乱吐 认罚10元

  昨日上午8时40分许,火车北站售票厅门前,一名旅客清清喉咙,“呸”地吐出一口痰,城管执法人员当即上前。“随地吐痰是不文明的行为,既影响环境卫生,又会传播疾病。”执法人员说。这名旅客连声说“对不起”,并接受了10元的罚款。据悉,这是昨日治“三乱”处罚第一单。

  ○整治清单

  火车北站 “三乱”现象严重

  截至昨日下午4时,全市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共处罚行人乱吐乱扔120起,教育劝导1500余人。据悉,此次所有处罚,均采用简易程序当场执法,且使用四川省当场处罚定额票据。按规定,该罚单不能同时使用两张或两张以上,故昨日罚款金额为10元。

  从昨日全城整治情况来看,“三乱”现象严重的地区为火车北站区域,有1230人接受教育,117人接受处罚。

  记者注意到,昨日受罚的“三乱”行为者中,除一名选择教育执勤外,其余都选择接受经济处罚。对此,交了罚款的王先生说:“站在那儿抓人,好丢脸哦,还不如赶紧交了罚款走人”。“成都人好面子,乱吐乱扔本来就是不文明没面子的事,我们就是通过曝光、抄告等方式,希望这种面子思想能促使大家走向文明。”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就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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