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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物管费“太久” 不用还了?

  早报讯 (武侯法记者张燕实习生陈相海周娜)昨日,因拖欠18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成都某小区的李女士被该小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但因物管公司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法院最后判定,驳回原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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