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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不得随意拒审“民告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3日08:22  燕赵晚报

  据新华社电 “告状难”是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也是导致行政案件申诉上访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22日于广东东莞召开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要求,坚决抵制和清除一些地方在行政案件受案方面的各种“土政策”,严禁为了维护地方利益、部门利益或者以其他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受理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

  江必新强调,各级法院要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特别是有关诉权保护司法解释的规定和司法政策精神,正确把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得随意限缩受案范围和违法增设受理条件。

  江必新提出,各级法院要严禁把是否同意协调和解当作受理案件门槛的做法。要善于运用提级审理、异地指定管辖等手段,从制度上为诉权保护创造有利条件。

  江必新特别强调,“对于一些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的案件及历史遗留等问题,依法不能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调整或者法院没有能力解决也解决不好的案件,人民法院要从实际出发,依靠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力量加以解决。”

  宁海村民

  告赢浙江省政府

  本报专电 浙江宁海市胜利村361名村民将浙江省政府告上了法庭,起因是浙江省政府对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征收胜利村37.335亩耕地所做批文。361位村民发现,宁海县国土局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关于该村村民代表同意征地的决议材料涉嫌造假。村民因此向浙江省政府申请撤销征地批文。但浙江省政府以村民未按期提供土地承包证为由,没有受理这项行政复议。

  4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村民胜诉。

  一审判决15天过后,浙江省政府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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