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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3日08:57  内蒙古晨报

  本报讯(记者 孙鹤)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除了承担政治责任、经济责任之外,还要承担重要的社会责任。21日上午,内蒙古电力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阐述了公司的社会角色、社会承诺以及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努力。

  在报告会上,共报告了承担的5个共同责任和5个特定责任。阐述了对用户的优质服务责任、员工发展责任、服务三农责任和对广义社会的企业公民责任。“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更是继续履行社会责任的承诺。”内蒙古电力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刘锦表示,公司愿意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用户的监督,服务群众,回报社会。

  打造“负责任、受尊敬”企业,是内蒙古电力公司的不懈追求。而保障电力供应,服务自治区发展大局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首要任务。2007-2009年,公司电网累计投资139亿元,满足了区内重点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公司全力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为自治区绿色能源建设服务。2007年,公司解决了最后389个无电村嘎查的接网通电问题。2008年,启动农网完善和新农村电气化工程,使2.5万农牧户接上了电网。2009年,解决了9个边防连、8个偏远派出所和农牧区1.23万户通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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