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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初三女生投水自尽 留遗书要父母帮其申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3日09:04  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记者何育坚)18日下午,湖北省大冶市金湖街办铜绿山中学18岁女生石某留下遗书投水自尽。遗书上称:“手机不是我拿的,爸妈,我先走了,请你们帮我审冤”。

  今年18岁的石某是大冶市保安镇人,系铜绿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其父石汉申接受采访时悲痛地介绍:18日下午1时40分,他去铜绿山买菜途中,遇到过女儿,当时女儿称头痛回家休息。

  当日下午4时30分,石汉申回到家中,发现家中的桌上有一串钥匙,下面压着一张纸条,上面有女儿的留言,说她的同学的一部手机不见了,认为是她偷的,两名同学殴打她逼她承认。石某在遗书中写道:“爸妈,请给我审冤,在家门前的水塘里可以找到我!”

  看到女儿的遗书后,石汉申立即赶到门口的水塘,发现女儿已溺水身亡,尸体浮在水面上……

  铜绿山中学有关负责人介绍,17日晚,该校学生黄某手机丢失,怀疑是石某所偷,并与同学一起殴打石某。当时学校老师获悉后,未从石某身上搜到证物。18日中午,石某离开学校回家,但没想到会为此投水自尽。

  事发后,大冶市公安局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大冶市教育部门负责人闻讯后赶到了铜绿山中学,并到殡仪馆看望、慰问亲属。大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接报告后,高度重视此事,立即召开市政府办公室、政法、公安、教育、金湖街办、保安镇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成立专班,妥善做好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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