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卜凡报道 昨天中午12时,案发4天后,深圳警方破获了18日发生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外的爆炸事件,并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某。
5月18日16时35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发生一起爆炸案,放置在该院门东广场台阶上一个大花盆内的自制简易爆炸装置被引爆,未造成人员伤亡。
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经过大量的调查、走访、取证工作,昨日12时,民警在南山某地将犯罪嫌疑人钟某某(男,27岁,江西人)抓获。
经审讯,钟某某因对个人一些诉求未得到满足感到不满,遂自制了这个简易爆炸装置,并引爆该装置以此泄愤。钟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钟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