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获得镇雄县、昭通市两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后,镇雄县“救火双雄”张朝科、熊艳又再获殊荣,5月20日召开的全省综治维稳工作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两人又被省政府评为2009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分别获得10万元、5万元奖金。
事件回放 ?
两英雄舍身救火
2009年7月14日傍晚,镇雄大湾镇玉田村大石板村民组郭友立家住房起火,邻近几个村民组的群众闻讯后纷纷赶来救火。扑火中,26岁村民张朝科突然看见一面被烧毁的墙壁即将倒塌,为保护17岁的熊艳等人,张朝科边喊边将熊艳等人向外推开,自己却被垮塌的墙壁砸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同时参与救火的熊艳也受重伤。
张朝科、熊艳的英雄事迹经本报和“镇雄网”报道后,无数人为之感动。
感谢英雄 ?
“救火双雄”连获荣誉
本报独家报道了两人的救火壮举后,荣誉也向他们纷纷涌来。
今年3月4日,昭通市委、市政府表彰了“救火双雄”张朝科、熊艳,授予两人“昭通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各给予4万元奖金,并嘱托镇雄县相关部门两人及其家属今后的生产生活给予长期的关心和帮助。
4月13日,救火英雄张朝科、熊艳获镇雄县2009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光荣称号,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
本报记者 申时勋(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