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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占后批多占农地 洪道德:农民司法胜利当肯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3日10:5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5月2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42分报道,浙江宁海市一个叫胜利村的361名村民近日状告浙江省省政府。4月19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村民胜诉。一审判决15天过后,浙江省政府没有上诉。

  这场民告官官司直接针对的是,浙江省政府对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征收胜利村37.335亩耕地所做批文。361位村民发现,宁海县国土局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关于该村村民代表同意征地的决议材料涉嫌造假。

  村民因此向浙江省政府申请撤销征地批文。但浙江省政府以村民未按期提供土地承包证为由,没有受理这项行政复议。眼见纷争陷入僵局,村民于是将省政府告上法庭。

  杭州市中院经过对本案的调查后,认为浙江省政府因村民未提交土地承包证,而将其视作放弃行政复议,并未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实际上属于违法行为,判决书“责令被告浙江省人民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天内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

  为何胜利村的村民能够最终能够如愿以偿?我们来连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

  洪道德:当地程序上违法 实体上违法

  主持人:洪教授,您好。本案中,在征地协议签署1年半以后,宁海县政府用于建造新行政中心的用地才得到浙江省政府批准。并且,获批的面积是37.335亩。而土地储备中心的协议中,以行政中心名目征收的是59.3亩,整整多出了22亩。您认为,在以上征地流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另外,集体土地征收究竟应该有哪些步骤?

  洪道德:先说第一个问题,像本案它在当地主管局有两个地方违法,一个违法程序上违法,它是先征地后报批,后得到批文,现在程序上面肯定是先有结果然后再补办手续,这个肯定是不对的,第二个从实体法违法,他虽然得到批文,但是他实际征地的土地远远大于上级批准的部分,事实上就违法了,至于征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的话,如果这个土地已经承包给农民了,那么实际上这个地方不仅有所有权问题,还有经营权问题,因此除了得到村集体的同意之后,还要征求承包人的同意,那么或者有村集体把这块地的承包权再通过置换给它收回来,变成完全由村集体控制的土地以后,再进行征地,总而言之不可以甩掉承包农民的参与擅自侵犯农民的承包权。

  洪道德:意识进步 司法进步 执政进步

  主持人:那么在本案件中,老百姓赢得官司,有哪些积极因素值得总结?

  洪道德:我个人认为有这样三点,第一就是说权益受到侵犯的农民或者说公民,应当有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就是说像本案当中,360个农民他们就集体来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第二当地的中级法院坚持了法律赋予他们的职权,依照法律努力行使审判权不受其他干扰。第三个是浙江省政府我觉得应该值得肯定,就是说他没有以自己的比较高的这种大的职权对司法活动横加干涉,强迫司法活动服从行政,尊重司法,尊重审判我觉得这三个方面都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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