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小炮楼大办招待所虽然给房主和经营者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为外来打工者提供了廉价的住宿场所。但小炮楼招待所的卫生、火患、治安状况等问题令人担忧,这类房屋根本就不具备开办招待所的条件。目前,相关部门对小炮楼招待所的管理基本处于真空状态。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开办旅馆业的条件是由申请单位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单位要提供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平面图、方位图、消防检验合格证明、从业人员登记表以及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随后在营业之前还需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一些由小炮楼改造而成的招待所都不具备这些条件。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省政府曾于1990年11月10日发布甘公发(1990)126号文,而1997年10月22日省政府第27号令修正的《甘肃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于2004年5月11日予以废止。目前,公安部门是依照1987年9月23日由国务院批准、1987年11月10日公安部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而卫生部门对于小炮楼招待所的管理基本还处于真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