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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问:《婚姻法》中规定的生活困难如何理解,没有住处属于生活困难吗?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徐璞律师解答:依照法律规定,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为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本报记者李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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