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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洞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4日04:52  浙江日报

  孙瑞灼

  据说有医药代表听到后嗤笑:“这算什么?小儿科!”不过,我等百姓看了难免作惊讶状:“啊?怎么会这样!”

  这条能让专业人士和普通群众分出“高下”的新闻,缘起一瓶小小的芦笋片。

  新闻说,这种药的直接生产成本只有6.83元,完全成本每瓶13.39元,经过层层加码,最后在湖南湘雅二医院卖出时,却高达213元。这中间差价,从医药公司,到医药代表,再到医生,各方面都吃得“满嘴油香”——只苦了患者!

  药品定价应该不是想定多少就多少吧?且让我们先看看当地物价部门出台的政府指导价吧。这指导价本身也高得离谱,而“指导”的过程,更是暴露我国药品定价机制的大漏洞——

  据报道,2006年11月,物价局依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该药制定了160元/盒的最高零售价。2007年,又根据药品生产地物价部门提供的218元/盒的价格,将其调整为213元/盒。2010年,参考周边省份2008年实际执行的中标价格,确定该药品的投标报价指导价格为136元/盒。

  原来,政府指导价竟是完全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以及周边省份该药品的中标价而定,而根本没有对药品的生产成本进行核算!对药品生产成本两眼一摸黑的定价部门,自然难免无意或有意地被药品企业欺骗。这算不算我国目前的药品定价机制存在的巨大缺陷?

  显然,这样的漏洞,无需啥专业知识,大家都能觉出不合理,可为什么这机制就畅通无阻呢?这就不能不提到,我国药品定价失真的责任追究机制还是空白。药品生产企业为了让药品定一个高价,往往对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攻关”,从以前的经验来看,药价严重失真的背后往往有着权钱交易的腐败。然而,我国目前还没建立药品定价失真责任追究机制,这一方面为职能部门在药品定价上的不严肃留下漏洞,另一方面也埋下腐败的隐患。

  严格核实药品生产成本,谁定价谁负责,如果定价严重虚高,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要想让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完善药品定价机制,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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