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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商业城“电费差价”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4日04:53  浙江在线_今日早报

  收的时候每度1元,上缴时却变0.7元

  萧山商业城“电费差价”遭质疑

  市场管委会表示收费有据可循,会尽快公布用电收支明细

  □本报记者 朱寅

  最近,萧山商业城的业主施先生很心烦,打进本报热线诉苦:“今年3月份,因为电费收支的矛盾,我和商业城管委会打了官司。法院要求管委会公布商业城的电费开支明细,现在判决都下来了,可他们到现在还没有公布。”

  收缴电费

  出现0.3元“差价”?

  施先生说,萧山商业城管委会平时负责商业城的日常管理和物业服务,所以,商业城里5个市场的业主的电费,都由管委会代收代缴。

  “我在商业城开了一家休闲山庄,属于用电大户,光去年1月到10月,管委会共向我收取电费64.8万余元,平均下来每度电1元。”施先生说。

  本来施先生对这笔账也没特别放在心里,但去年底,他发现了一个问题,觉得管委会在收取电费上存在“猫腻”。

  “去年底,商业城管委会的用电收支显示,商业城实际上缴给电力部门的电费价格平均单价0.7元。”这样算下来,光从去年1月到10月,施先生就多缴了将近20万元电费。

  “这不是一笔糊涂账吗?向业主收的电费是每度1元,缴上去的却是0.7元一度,那多出来的0.3元差价去哪里了?”施先生决定向管委会讨个说法。

  “我找到管委会,要他们公布商业城用电收支明细,好让业主知道,这些电费到底是怎么收缴的,可他们不愿意,迟迟不肯公布明细。”施先生说。

  法院判决管委会公布明细

  因为双方协商未果,施先生和商业城管委会打起了官司。除了要求管委会公布收支明细,施先生还想要回多交的那部分电费。

  经审理后,法院判决书下来了,因为明细依据还没出来,施先生主张归还多交电费的要求被驳回,但法院判决管委会在判决生效30日内,公布萧山商业城去年1月到10月的电费收支明细。可到现在,萧山商业城管委会还是没动静。

  施先生说,他最大的疑问有两点,一是为什么支付电力局的电价是每度0.7元,可他却要交1元。二是既然法院已经判下来了,为什么管委会还迟迟不公布电费收支明细。

  0.7元是商业用电

  和居民用电的平均价

  记者近日来到萧山商业城管委会,市场经营科的於科长解释:因为商业城属于商住楼,除了业主和经营户外还有几十户居民。而商业用电每度的价格都在1元左右,居民用电的价格只要0.5元左右,本来就价格不同,而施先生说的0.7元其实是这两个价格的平均价。

  “作为商业单位,肯定不能按照普通住户用电的价格来收。”於科长说,施先生作为用电大户,他的心情可以理解,如果他愿意,完全可以和他们协商安装峰谷电。

  於科长说,他们并不是不愿公布收支明细,而是之前已经公布过一次,可能当时的条目太粗,所以有些业主不满意。

  而且在法院宣判前,我们双方又进行了多次民事调解,我们是5月13日才正式拿到法院判决书的,我们决定经过讨论后,尽快再公布一份更为详细的用电收支明细。

  不过,施先生觉得,像电费收缴等用电事宜关系到市场每一位业主的切身利益,最好能由电力部门直接管理,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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