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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潜伏期”是个伪命题

  □曹林(北京 时事评论员)

  反腐未扼住要害,任何对腐败规律的总结看起来都非常可笑。比如,清华和北航两学者日前发布研究成果称,当前,贪官的潜伏期越来越长。近年被调查的省部级干部犯罪案件中,平均潜伏期为6.31年,最长的达14年。而从1978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贪官的平均潜伏期在2至3年,从20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期,腐败潜伏期达5至6年。结论是“潜伏期渐趋延长”。

  省部高官平均潜伏期6.31年,甚至精确到了小数点后两位数,看上去很科学、严谨、精准,细细想来却是一个笑话。

  腐败潜伏期,其实是一个伪问题。当揪出贪官和反腐败缺乏“伸手必被抓”“腐败必被发现”的制度性路径,而是靠小偷偷出贪官、大火烧出腐败、情妇咬出巨贪、管道堵塞曝出巨款之类小概率的偶然事件牵连出的时候,谈什么“腐败潜伏期”,实在缺乏令人信服的起码理据。

  只有退潮的时候,才知道谁在裸泳。从当下的反腐情势看,腐败之潮远未退去,水不仅很深,且很浊,根本不知道有多少贪官在裸泳。依靠偶然暴露的那些腐败个案研究“腐败潜伏期”,样本非常有限,其“平均”并没什么现实研究价值。

  据专家说,贪官潜伏期指的是一个腐败官员从开始腐败到腐败被发现期间的时间跨度———这里关键的是“被发现”,偶然被发现了,便可以根据第一次腐败时间来计算其潜伏期。可如果没有“被发现”,仍在潜伏,潜伏期根本无法测算。潜伏到安全退休未被发现,然后举家移民海外,靠着贪来的钱财过上幸福的生活,潜伏期就是无穷大。

  查出一起腐败案,然后就计算他的潜伏期,这样的计算在反腐研究上并没有规律性的认知价值,仅仅是一种娱乐化的花絮。这个贪官潜伏了2年,那个贪官潜伏了20年,然后得出“平均潜伏期”为11年,这样的数字化反腐研究不过是无聊的数字游戏,哪里有什么规律性可言。

  因为反腐的制度性建设尚不完善,贪官的曝光比较偶然,譬如南京那个周久耕,如果不是他在治理楼市上的表达得罪了网友,网友不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就搜不到他的“九五至尊”;没有“九五至尊”,就不会露出其腐败把柄;没有这个把柄和网络舆论倒逼的压力,官方也就不会顺藤摸瓜查出其腐败,周久耕就不会落马。从专家的计算看,周久耕的潜伏期是5年,可从潜伏到曝光纯粹是偶然的。

  专家说“贪官潜伏期”越来越长,其实这与反腐并没有什么关系。80年代时贪官的平均潜伏期之所以只有2至3年,是因为“文革”后那一代官员做官的时候还不长,腐败远未泛滥成灾,“潜伏期”自然较短。而现在的情况恰恰相反。从这个角度看,潜伏期也是个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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