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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经济调控房价 无须物业税帮忙

  □朱达志

  本报评论员

  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消弭房地产业的诸多乱相,限制甚至打压投机炒房行为,同时保护合理合法的房产投资行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会慢慢理性起来的———至少现在,还无须“杀鸡取卵”式的物业税帮忙。

  上周,一个传言让房产股顷刻失色。5月17日,“新国十条”满月之际,一则关于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相关部委出台一项更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消息,被传得活灵活现。当日,A股暴跌136点,创今年以来最大跌幅。事后,发改委相关人士出面澄清,“此消息纯属张冠李戴。”

  而另一个关于房产税政策的传言,更是眉目清晰,俨然呼之欲出。该消息称,上海市将先行试水房产税即物业税改革,其首选路径为,对国务院于198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变通,将其实用范围扩大到个人商品住宅。

  幸好有最新消息说,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业已表态,3年内不会征收房产税(5月23日《华夏时报》)。而国家税务总局也于此前表示,地方对房产税征收范围没有解释权。说白了,《房产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即便要对其“创造性”地扩大适用,也至少得经由国务院通过法定程序修法,因为该《条例》明确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不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

  从法制的角度解释上述现象并不难。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对一些事关基本国策的问题有所洞悉。其一,政府一直以来致力于打压的只是房地产领域的投机行为,而绝非正常的投资行为。其二,税收是一个非常敏感非常复杂并且会对社会经济产生巨大影响的基本政策问题,政府绝不可能动辄增加税收,让民间创富源泉枯竭,让自己陷入被动。

  首先,高房价的成因,地价因素且不论,投机炒房愈演愈烈无疑也是一大祸根。而许多人却把房产市场上的投机和投资混为一谈了,误以为政府要抑制甚至打压商品房投资,因此要出台房产税或曰物业税,逼迫人们退出房地产投资领域。这可以说是个天大的误会。中央一再提出“要增加民众的财产性收入”,其中就包括投资房地产获得合法收入。

  第二,政府是不会动辄增加税种和税收的。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有两个目的,一是调节房价,二是增加财政收入。调节房价,采取从房地产的保有环节征税,理论上说会产生一定效果,但效果实在有限,因为构成高房价的最主要因素在于房屋的建设和销售环节;更重要的是,为了调节房价而剥夺人们的投资权利,既有违党和政府的基本政策,也是违反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

  至于增加财政收入,通过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来实现,也是得不偿失。国家建设需要资金,但不能靠增加税收来聚财。让民间创富渠道枯竭,只能使税收越来越少,财政更加吃紧。美国的做法是,填补政府赤字不但不加税反倒一步步减税,靠借外债和发行国债补充财力。中国这二三十年的做法是,一方面增税,一方面借债。现在意识到了,依靠金融的巨大力量才更靠谱。本月21日,政府开始发行280亿元50年超长期国债。这就是一个明显信号,国家不可能再靠征税来弥补财政赤字了。

  我们相信,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消弭房地产业的诸多乱相,限制甚至打压投机炒房行为,同时保护合理合法的房产投资行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会慢慢理性起来的———至少现在,还无须“杀鸡取卵”式的物业税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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