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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市政府近日出台的《珠海市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从今年起,珠海市将在3年内实现由社会服务机构进行集中托养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
据了解,这一工作目前处于试点阶段。在这一阶段,托养费用主要通过个人缴纳一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残疾人保障金支付一部分的方式解决,即每人每月残疾人家庭需付300元伙食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0元床位费和医疗费,残疾人保障金补贴支付300元护理费、服务费和管理费用。(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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