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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后无钱赔偿 18岁少年服毒自杀

  2009年9月13日,18岁的廖珍平骑电动自行车撞伤了76岁的老太太王桂英。随后,王桂英的家人找廖家索要3万元赔偿。2009年10月22日,警方接报,在北京丰台区汾庄铁路口西300米桥洞内,发现廖珍平死亡,口袋里有几封遗书。警方发现,廖在其遗书中说:“我廖珍平是自杀,不是他杀,因我无钱还清我欠的钱,我在此了结我的生命。”警方随后作出结论,廖珍平系敌敌畏中毒死亡。

  廖珍平的父母认为,是交通事故的被害者家属挟持、威吓,才导致了他的死亡。今年5月19日,北京丰台法院正式受理了廖珍平父母的起诉。(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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