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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薪资 你敢找老板“还价”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4日06:31  台海网

  台海网5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李玉燕 曾毓慧/文 张向阳/图)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起草修订的 《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全社会呼唤已久的工资协商制度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条款有望被纳入其中。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不过,也有不少人对现阶段情况下工资协商制度能否顺利实施持观望态度。

  何谓工资协商?你敢跟老板就工资 “讨价还价”吗?目前,要推行工资协商制度会遇到哪些困难?今后要如何努力?近日,记者联合福建省决策资源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对此进行调查。

  现状:企业大多不愿签工资协议

  不满薪资待遇,却“敢怒不敢言”,这是许多员工的遭遇。厦门市总工会一人士说,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一直以来,都是由企业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而所谓的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然而,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尽管这几年来,厦门一直努力在推集体合同的做法,但是真正愿意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并不多。即使企业签了集体合同,也大多是对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环境等的约定,真正在集体合同里面约定工资的,几乎没有。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企业负责人坦言:除非强制规定,否则他们不可能去跟员工或工会等签订涉及工资方面的协议,因为员工的待遇要根据公司收益而定,而公司的经营收益受各种因素影响,一旦签了公司就会变得被动。

  湖里区工会一工作人员指出,企业之所以不愿签订这方面的合同,主要是出于一些顾虑。如担心员工期望值过高,担心给企业造成太大压力等。而且,现在的中小企业,有的劳动制度不完善,薪酬制度较随意,有的甚至连工会都没有,更别提与员工去协商工资。

  尴尬:企业不愿谈 工会不好谈

  对于该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一负责人指出:目前,企业主导工资,还是占大多数,劳动者缺少话语权,不行只能走,无奈地选择 “用脚投票”。因此,工资协商制度如果真建立起来,对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水平,保障和谐劳动关系将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该负责人还表示,现有的法律、工会等,虽然对劳动者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但还需要加强。特别是工资协商方面,企业不愿谈,工会不敢谈,员工不会谈,是目前面临的一种尴尬。

  由于许多企业工会经费来源于企业,缺少真正的独立,因此很多问题工会不好谈,更不敢站到企业的对立面去为员工说话。而员工方面,许多人对企业经营情况等并不了解,遇到劳资矛盾时往往采取过激方式,不懂得怎样去谈,去为自己争取应有权利。

  调查:不满薪资 七成员工不敢言

  如今,工资协商制度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条款,继2000年出台《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后,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

  工资将不再是 “老板说了算”,但这可行度究竟有多高?昨日,记者联合福建省决策资源市场研究有限公司采用随机调查的方式,共完成有效样本139个,调查数据分析发现,绝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劳动者与单位的协商工资薪酬的执行存在较大的疑义,特别是学历与协商的工资制度质疑呈反比关系,即员工学历越低,则越认为可行度“不靠谱”。

  对于进入单位之前,是否与单位协商工资薪酬?对此,近七成的受访者表示有过协商,但同时也表示实际上协商的空间不大,基本上按照公司工资级别薪酬制度。

  调查数据显示,学历越高,或者拥有某些技能的受访者,与单位讨价还价余留更大的空间。有30.22%的被访者表示没有与单位协商工资薪酬,直接按照单位给的工资待遇进入单位上班。在对现在的工资薪酬的满意度调查发现:23.74%的被访者表示“非常满意”或者“较满意”,43.89%的被访者对自己的工资薪酬表示不满意。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不顺心,收入不满意,咋办?”在这项调查中,七成多调查者表示不敢去跟老板说。其中,因此选择辞职的占37.70%,另有34.43%的被访者选择了“忍着不作声”,而选择找单位解决问题的仅占27.87%。

  而对于自己单位里是否有员工因工资少与老板闹翻,福建省决策资源市场研究有限公司调查发现,承认有闹翻的仅占6.52%,说“没有”的占7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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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见·立场】

  出台刚性规定限定企业老板

  员工工资基本是老板说了算,同是一线员工收入也会相距不小,企业主管收入更是一线员工的两三倍,甚至10倍以上,这是厦门乃至全国大多数企业单位的现状,昨日,市总工会社会与保障部一人士 “直言不讳”,对于年内将出台的《工资条例》关于工资协商、同工同酬条款,该人士表示很关注很期待。

  据了解,目前在厦门,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较少,多限于大型国企或部分外企。或许,在大多企业看来,一旦与员工签订集体合同,无异于将企业利益“绑定”在员工上,换言之即“会被动”。事实不然,市总工会该人士说,现今,找工也难,招工也不易,倘若企业与员工签订合同,这势必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也能维系和谐稳定的企业劳资关系;毕竟,经常变换员工,长期下来是“利少弊多”的。

  关于工资,该人士认为,厦门工资“涨”肯定是大趋势,不过,怎么涨?涨多少?该人士解释说,事实上,2000年出台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至今,国内各省市见效甚微,主因不外是 “潜规则”多年的“老板说了算”,即员工有诉求意愿,工会有反映或争取,但企业领导避而不见,结果可能也就不了了之。

  该人士说,鉴于在国内,工会组织都是挂靠于企业,工会领导大多也是企业相关负责人,既要帮员工呼吁,又得顾及企业利益,一时间,工会组织的角色似乎有点“尴尬”。

  年内出台的 《工资条例》能否解决此难题?该人士认为,只要法规能刚性规定工资协商的模式或公式,诸如将社会人均收入、企业收入与利润挂钩等要素纳入,再者,规定企业领导“不接见”所要承担的后果,地方职能部门在落实上才能做到 “有法可依”,工会组织为员工争取利益的职责才能凸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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