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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只降温不降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4日06:31  台海网

  台海网5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景洪/文)就在楼市新政满月之际,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做了一期名为 “开发商眼里的楼市新政:给楼市降温 而不是降价”的节目,节目里出现的开发商和专家均表示楼市新政效果明显。这些人士之所以称“效果明显”,理由是房价虽没下降,但已经停涨。在这些人士看来,楼市调控的目标仅止于此,即给楼市降温而不是降价。

  与此相呼应的是,5月17日,一则关于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相关部委出台一项更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将出台房产税的传闻,让房产股再度集体大跌,连累当日A股暴跌136点。但当日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即明确表态:“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

  “只降温,不降价”之说,呼应发改委有关官员言之凿凿的 “三年内免谈房产税”之说,似乎本轮调控到此暂告一段落。

  是不是这样呢?笔者以为“只降温,不降价”之说本身就不合逻辑。它隐含一个怪论,就是已有的高房价,不管存不存在虚高的成分,都是合理的。因为国家调控没说要让房价下跌,只是要让房价不要过快上涨。其实,这是纯粹从字面上对政策表述的一种误读。

  虽然在国家启动一系列调控新政的背景下,近来楼市出现“跌量不跌价”的现象,但这不可能是一种长期状态。因为左右房价的因素虽然很多,但房价像任何商品价格一样,有一个基准的价值在那里。房价偏离价值无非是两种:一种是严重低估;一种就是严重高估,也就是泡沫。而目前,房价过快上涨的大中城市基本都存在高估现象,而新政的持续落实,只能是刺破泡沫,使高估的房价向房子本身的价值回归。因此“跌量只是开始,跌价才是价值回归”;降温只是表面,降价(指降低虚高房价)才是调控的本质所在。

  从2004年到现在,在居民收入增长有限的背景下,一些城市房价已翻了数番。但按照上述开发商、学者们的意见:当房价为5000元/平方米时,房价是合理的;当房价涨为10000元/平方米时也是合理的;当房价涨到15000元/平方米时还是合理的,而国家每一次“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只是对已经上涨的高房价合理性的一种确认。如按此逻辑推而广之,哪怕房价涨到30000元、50000元甚至100000元/平方米,只要开发商敢把价格炒上去也还会是合理的,因为调控政策没说让房价下跌,只是不要过快上涨。

  

  假如真的那样,那要调控政策何用?

  因此“只降温,不降价”之说,有愚弄百姓之嫌。假如房价严重偏离居民购买力,超越其本身的价值,不降价又何以降温?就好像对一个发高烧的“人”来说,不降温只能把“脑壳”烧坏。因此,面对虚高的房价,调控的结果只能是两种:一种是虚高房价降价,回归不动产本身的价值;一种是调控政策本身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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