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格延伸调查 婚庆鞭炮,扰民之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4日06:51  大众网-齐鲁晚报

  市民投诉>>鞭炮扰民故事“一箩筐”

  每逢办喜事或开业、 搬家,人们总爱燃放鞭炮热闹一回。家住解放路的李阿姨向记者抱怨说,现在办婚礼的动静是越来越大了,尤其是那种气压礼炮,炮一响,震得整栋楼都打哆嗦。“都是邻居,咱也不好说什么,可是大清早的就燃放,睡梦中真是吓一跳,办喜事也不能不顾别人呀。”

  深受鞭炮困扰的还有家住舜怡家园的孙女士。“前段时间,我的一位朋友走在路上,被突然燃放的鞭炮声震伤了耳朵,很长一段时间听力都不大好。”孙女士说,每次看到路上有人要放鞭炮,自己都躲得远远的。虽然是喜庆噪声,但也是一种城市污染,希望政府部门为这些喜庆噪声立立规矩,不能只管过年的时候,平常也该管管。

  环卫工吐苦水>>喜庆过后,辛苦的是我们

  23日上午11点30分,泺源大街上一家酒店门口刚刚放过鞭炮,雾气还没消散,一地的红色鞭炮碎屑,一名环卫工人站在路上静静地盯着满地的垃圾。

  “一会儿还得清扫!”环卫工人叹了一口气告诉记者,还好不是过年期间。“过年那几天,我每天凌晨四点半开始打扫,晚上八点半才能下班回家,每天都得清扫四五麻袋纸屑!”

  这名环卫工人说,每年大年三十、年初三和年初五是燃放鞭炮最多的时候,“基本是刚刚清扫完,不出十分钟,就又有鞭炮碎屑了。”

  部门说法>>鞭炮扰民,市民可举报

  23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济南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济南市此前已出台相关规定,对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地点及具体燃放办法都做出了明确限定。根据《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市民只能在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同时,在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期间内,除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外,在23时至次日5时不得燃放。

  市民日常燃放鞭炮、礼炮是否有相应的监管?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鞭炮礼炮燃放时间、地点很难确定,公安部门无法做到24小时监控。但只要有市民举报,公安部门肯定会及时处理。

  近期以来,关于婚庆礼炮扰民甚至伤车伤人的事件报道屡屡见诸各地报端,本报热线也多次接到读者来电反映此类问题。曾几何时,原本给人喜庆之感的礼炮,逐渐成为扰民之患。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