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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孩向网友强要分手费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4日06: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5月23日讯(通讯员郭栋记者赵壁)一女孩肖艳(化名)跟同在青岛的网友王某网恋期间,王某给她买了一件价值500元的衣服,但因为两人闹了矛盾,衣服没有送给她。肖艳觉得吃了亏带着几个男女朋友找到王某,将他打了一顿,并索要衣服钱500元,分手费1000元。近日,四方区人民法院宣判肖艳和这几名朋友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获刑。

  2009年9月份,肖艳通过网络交友结识男青年王某,在肖艳的要求下,王某为她购买了女式外套一件,后因为二人之间产生了矛盾,王某并未将购买的衣服送给肖艳。肖艳认为王某既然答应了给她买衣服就应该兑现,于是找到朋友教训王某。

  2009年10月7日晚8点30分左右,肖艳和马某、李某、季某以及雍某5人来到王某暂住处,对王某进行殴打,并趁机向王某提出索要衣服费500元、分手费1000元。

  法院认为,肖艳、马某等人以索取衣服费、分手费为由,以暴力、胁迫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均应予以惩处。肖艳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马某、李某、季某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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