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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条新措施为孩子撑起安全的蓝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4日11:2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西安5月24日消息(记者雷恺)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中央和公安部有关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精神,陕西省公安厅就进一步强化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出台了八条新举措,全力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安全的蓝天。

  这八条新措施包括:一是对校园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省厅规定今后,凡因公安机关工作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排查不细致、重点人员掌控不牢、督促整改隐患不力等,导致本地区发生涉及学校、幼儿园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的,对所在县(市、区)公安机关及辖区派出所,实行年度工作考核一票否决。二是加强校园警务室建设。要在全省大中城市进一步加强校园警务室建设,对已建成的校园警务室,继续充实工作力量,保障正常工作开展。同时,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周边,增设流动岗亭,切实维护周边治安秩序。三是开展校园安全防范宣传教育。选派经验丰富的民警,深入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和偏远山区学校、幼儿园及留守儿童寄托点等,向广大师生宣讲安全防范常识,传授安全防范技能。省厅将尽快编印《校园安全防范常识手册》,无偿赠送全省学校、幼儿园及基层公安机关。四是配备校园安全防卫器械。主动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确保省政府拨付的近2000万元专款,全部用于为学校、幼儿园配备安全防卫器械。五是“110”优先受理校园安全报警。各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要优先受理涉及学校、幼儿园安全的报警求助。对涉及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报警、举报、投诉、反映等,要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六是建立部门联系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与综治、教育等有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沟通联系,建立公安机关与相关部门的热线联系和定期研判制度,共同做好校园、幼儿园安全工作。要向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发放警校联系卡,公布县(市、区)公安机关及派出所所长、责任区民警的电话号码,确保一旦发生案(事)件,能及时进行处置。七是涉及学校、幼儿园的刑事、治安案件必须快侦快破。要加强对涉及学校、幼儿园的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及学校、幼儿园的刑事案件全部列为上级督办案件,务必集中精干力量,做到快侦快破。八是强化责任追究。省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因公安机关及民警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校园安全案(事)件的,一经查实,对相关单位领导及责任民警,一律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陕西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清醒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扎实查找问题,认真贯彻八条新措施,切实肩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全省学校、幼儿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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