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利用企业改制之机非法占有公司资产 案值1201万元
涉贪千万“华阳”原老总受审不认罪
本报讯(记者洪雪)67岁的原北京华阳房地产发展公司负责人黄明来,涉嫌伙同该公司副总会计师牛景云贪污、受贿共计1201万元,今日上午在二中院受审,黄明来被控贪污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
今日上午,已经取保候审的黄明来和被拘押在看守所的牛景云站在了二中院法庭上。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黄明来称:“指控不属实。”黄明来说他没有贪污,因为当时公司只是挂靠在国企下,属于自收自支单位,因此有些账目不用上报,而且他留下一部分钱没有上交,也是因为想用这笔钱偿还以前的债务。“我是根据领导的指示办事的,财务人员的职责就是领导怎么说怎么办。”牛景云不承认对自己的指控。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案件回放
据指控,1999年 11月至2000年10月间,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黄明来利用职务便利,在合作开发工程项目过程中,以自己促成合作合同变更,使北京华泰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与陕西鸿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直接合作为由,向北京华泰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索取70万元。
2001年2月至2002年4月间,黄明来伙同公司副总会计师牛景云,在北京华阳房地产发展公司由国企转变为股份制的改制过程中,分别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向审核部门隐瞒财务账证手段,将北京华阳房地产发展公司经营部拥有的净资产1131万余元非法占有。
检察机关认为,黄明来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