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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一农民菜刀杀珍贵动物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1月30日19时许,被告人姜某在怀柔区宝山镇宝山寺村33号自家院子中,用菜刀杀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一只(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7500元)。后姜某被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姜某刑事责任。
开庭时间:5月25日9时30分开庭地点:西城法院13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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