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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多出3万元拒绝还款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4日14:54  法制晚报

  账户多出3万元拒绝还款被诉

  本报讯(记者洪雪通讯员王莉)在银行存款时不慎将3万元现金存入他人账户内,事后账户主人却拒绝将该款项归还,无奈之下李某将账户主人告上法院,讨要自己的钱。

  记者上午获悉,房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去年秋天,李某去工商银行存款时,错将3万元现金存入卫某的账户内。李某找到了卫某,要求归还存错的钱,但被卫某拒绝。

  李某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卫某归还3万元并给付相应利息。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不当得利·解释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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