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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厂被判赔4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4日14:56  法制晚报

  排污不达标 毒死全部观赏鱼

  家具厂被判赔40万元

  本报讯 (记者付中通讯员刘妍)家具厂大量排放污水、粉尘和气体,附近鱼塘内的观赏鱼全部死亡。记者今天获悉,朝阳法院判决家具厂赔偿鱼塘主人40万元,并要求其达到环保标准。

  原告:鱼塘“染毒”索赔87万

  2000年9月27日,苑先生与妻子在朝阳区大鲁店村承包了20余亩土地养殖观赏鱼。

  2006年7月,鱼塘南侧的某家具制造厂投入生产,向鱼塘内大量排放有毒污水、粉尘和气体,导致鱼塘受污染,观赏鱼大量死亡,给苑先生带来了严重的损失,鱼塘最终无法使用。

  为此,他起诉家具厂要求停止排污,赔偿损失87万余元。2008年10月,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对苑先生的4个鱼塘水质进行检测,证明水质中甲苯和苯含量较高。

  判决:家具厂“放毒”判赔40万

  法院查明,2008年3月,苑先生养殖的观赏鱼基本全部死亡。法院认为,家具厂未建净化装置,直接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给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造成了苑先生的损失,应予赔偿。

  为此,法院判决家具厂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排放物达到国家规定的地区环保标准。逾期未达标,按照每日100元进行补偿,同时赔偿苑先生各项经济损失40万元。

  目前,此案已经进入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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