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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提出异议
新快报讯原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正局级巡视员郭京毅,因受贿845万余元,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昨天,记者获悉,郭京毅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
郭京毅认为,一审判决对其判处死缓量刑过重。另外,郭京毅认为有些数额不应当认定为受贿。郭京毅在其递交的上诉材料中称,希望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予以改判。
据了解,郭京毅未对法院判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提出异议。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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