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零钱不是钱”与“币币平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5日01:57  新文化报

  第一

  关注

  最近,各家商业银行“静悄悄”地开始了向个人收取零钞清点手续费。零钞存款达到一定数目,最低需要缴纳5元手续费,以后每增加100枚(张)加收1元。发改委价格司表示,零钞清点业务不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业务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商业银行自定(见本报今日报道)。

  这年头,银行新增收费项目,原本不是新闻,更何况,零钞“数钱费”面向的个体人群并不普遍,大多是做点小生意的个体户,或者街边的拾荒者与乞讨者。然而,越是因为“数钱费”针对的是底层弱势人群,越是让人对银行此举不怀好感:人家已经够困难了,银行怎忍心再去狠着劲地拔毛?要知道,按照银行“数钱费”的收法,储户去银行存零钞,完全有另需倒贴银行的可能。

  当然,银行收取“数钱费”其实不乏破解之法,最简单的法子就是将零钞控制在收费起点以内,分开来进行多次存。就好像曾经有储户一次存10元连存几十次一样,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问题是,人家新增收费项目是悄悄进行的,储户在被要求缴纳手续费之前并不知情,营业员在给你办理此项业务之前也从不提前告知。不难看出,银行这种收费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交易知情权。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数钱费”还涉嫌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众所周知,零钱也是钱,同样是央行发行的法定货币,1元与100元只有数额大小之别,并无身份高低之分。更何况,银行清点100张百元钞票,并不比清点100张一元钞票,费时费力更少,凭什么清点零钞就要额外收费呢?单独针对零钞收取“数钱费”,遵循的似乎是一种“零钱不是钱”的逻辑,这显然是对零钞的一种歧视,无形中将人民币也分出了三六九等。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只要是法定货币,一分钱也是钱,都理应受到爱护而不容任何亵渎;而爱护人民币之于银行机构,本当是一种法定职责。与大面值钞票一样,零钞在现实生活同样扮演着必不可少、不可取代的重要角色。可是,作为合法流通货币的零钞,却在银行这里遭遇完全不同的待遇,如此收取“数钱费”,无异于对低面值零钞的一种变相拒收,当属一种“妨碍人民币流通”的行为;这种行为放大到社会上,其中蕴含的“零钱不是钱”逻辑,更有可能在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妨碍人民币流通”。

  左边是“法定货币一律平等”的“币币平等”,右边是“贫富储户一律平等”的“人人平等”,银行“数钱费”却分明告诉我们“零钱不是钱”——往深了细品一下,穷储户不是储户的“穷人不是人”逻辑,大概也是成立的。

  舒圣祥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