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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杰)黑车司机被查获后纠集同伙抢车,并将执法人员殴伤。昨天,朝阳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黑车司机及其同伙有期徒刑1年半至2年。
去年12月15日,黑车司机李晓龙在城铁北苑北站附近拉活,途经北苑路大羊坊公交车站,被交通支队执法人员查获。李晓龙弃车逃跑,稍后打电话给万某、张某、张光某等同伙返回现场要车。他们将执法人员的右眼殴伤,张某则趁乱踢碎玻璃,迫使协助查车的司机下车,李晓龙趁机将黑车开走。昨天上午,朝阳法院一审认定李晓龙等4人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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