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章微) 昨日,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福建省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我省将在泉州惠安县、南安市,漳州芗城区、漳浦县,福州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厦门同安区、翔安区9个县(市、区)开展孕妇免费产检。孕妇可筛查评估15~20周孕妇唐氏综合征(先天愚型)及神经管缺陷(无脑儿、脑膨出、脊柱裂等)的风险值,同时对18~24周孕妇进行产前超声筛查。
同时,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对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产前筛查、诊断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430元/人。由省、市和县(市、区)财政按照下达完成的任务量分级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