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官员打乱仗 百姓犯迷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5日08:58  生活新报

  殷国安

  “发改委称三年内免谈房产税”的消息占据各大网络头条,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当日即对此表示:“三年不谈,那是研究人员说的,并不能代表官方。”(5月24日人民网)

  这真是“六月里的雷阵雨——来得容易去得快”,昨天还吸引眼球的消息,今天就被否定了。老实说,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之说,我当时就想不通:发改委作出的决策,怎么说也该由一名分管的副主任来宣布,怎么由一个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来宣布,他的身份能代表发改委吗?何况,这也不属于黄汉权助理职权之内的事,也未必就是先由他提出了设想或建议,总之,他的话不能代表发改委吧。果然,现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否定了他的说法。

  但是,另一个问题也就同时产生:贾康所长的意见是代表自己,还是代表财政部说的?如果代表自己,他也没有权力否定黄汉权的观点;如果代表财政部,则也就存在同样的问题:是财政部已经作出了研究,委托贾康所长向社会公布的吗?

  现在,每当社会上对某一问题争论时,总有一些官员或专家出来发言。人们一见发言者的身份,就以为这意见很具有权威性;而媒体也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发言和权威机关挂钩;有的个人在发言时也会主动地打出权威机关的旗号,来增强自己发言的影响力。其实,一些发言未必真的代表哪个机关,也未必具有权威性,只是代表一些既得利益集团,试图影响政府的决策而已。曾经有一位专家,当国际油价从80美元突破100美元大关时,他说“我国油价必须与国际接轨”;而当国际油价跌破50美元创3年半新低时,他又说“我国油价不能与国际接轨”,专家之权威性于斯可见。

  我们要问的是,当这些官员或专家在外面代表权威机关发言时,这些单位的发言人到哪里去了?发改委也好,财政部也好,都应该建立发言人制度,重大决策由发言人统一对外宣布,应该规定除发言人之外,本部门的任何人不得擅自代表部门发表意见,个人发表研究性的观点,应申明是个人看法,不代表部门意见。

  关于房产税立法权问题,中央各部门也是各唱各的调。国税总局新闻处处长表示:“税收立法权在中央,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新税种。”而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则说:“房产税实施细则的制定权在省级政府,地方可以通过实施细则将个人第二套或者第三套住房定义为经营性房产来操作保有环节的房产税,只需报财政部备案即可。”两种说法,孰是孰非,应该统一之后再对外发言,不适宜互相打架。

  对于一些涉及到诸多部门的大政,部门之间还应该在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对外发言,这应该是很简单的道理。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