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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今年增长基准线为15%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5日09:01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维 实习生 高艳) 昨日记者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陕西省2009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敲定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最高增幅不超过20%,最低不低于5%。

  2009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129元,比上年增长9.9%;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293元,比上年增长16.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6.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0.5%左右。2010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3%;财政总收入增长1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0%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根据我省这一预期目标,运用线性回归方法建立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数字模型,经测算,确定2010年我省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调控目标为:2010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2010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20%,2010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5%,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按照要求,各类企业要依据我省发布的2010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并结合自身经济效益状况,合理确定本企业2010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工资增长方案要充分考虑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保障一线职工的工资随企业的发展而提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建立企业经营者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相联系的机制,将职工工资增长状况作为经营者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目标,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标准,一线职工工资未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能增加;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经营者收入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非国有企业应积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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