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公积金八市互贷未受房贷新政影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5日09:42  南方日报

  相关

  公积金八市互贷

  未受房贷新政影响

  南方日报讯(记者/姜岩)记者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国务院房贷新政出炉一月有余,尽管房贷新政限制了异地房贷,但公积金政策并未受此影响,珠三角八市公积金仍可实现互贷,且首付最低依然只需三成,利率也继续保持在3.87%,低于商业贷款利率。

  4月15日宣布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和利率1.1倍政策后,不少市民担心刚刚实施1年的珠三角八市公积金异地互贷政策是否会被叫停。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温远军回应,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整通知,因此国务院房贷新政并没有影响到公积金贷款政策。东莞的公积金政策并没有调整,八市互贷依然可办理。

  对之前政策中提出的“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的问题,温远军强调,东莞职工乃至八市互贷受惠城市职工都不必担心房贷新政中这项1年以上放贷门槛,因为只要是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就可以在东莞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温远军还表示:“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依然最优惠。5年以上公积金的利率只有3.87%,比现在基准利率1.1倍的6.534%,优惠了不少。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