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鹏)昨日,市考试院下发了《石家庄市2010年中招工作实施意见》,今年全市普通高中的录取顺序为:统招生、择校生、分校(含国际班)。
公办普中:
实行分批次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分批次录取,每批录取时先录取公助生,后录取择校生,公助生包括统招生和分配生两部分。
普通高中录取共分三批。第一批为:市一中、市二中、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市实验中学及上述学校的分校、特色班;第二批为:师大附中、十五中、二十四中、五中、四中、六中、九中、十中、十七中、十八中、二十二中、二十三中、二十七中、四十一中、四十二中、四十三中、五十四中及上述学校的分校、特色班或依托本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第三批为:市区其它普通高中、元氏师范高中部。
普通高中音体美特长生与统招公助生同时录取。市二中、六中、十二中、师大实验中学招收的音乐、美术专业班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高中的音美特长生在文化成绩达到该校公助生录取线的80%后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体育特长生其文化成绩达到该校公助生录取线的50%后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职业学校:
统招与自主招生相结合
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统招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统一由市考试院管理。凡在石市招收的5年制(含3+2)大专、普通中专、幼师等考生的学校,必须经市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再到相应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中考成绩公布后,准备报考上述学校的考生,要填涂志愿信息卡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考生填报志愿。
五年制大专:
只招应届初中毕业生
五年制(含3+2)大专只招收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中专在生源不足时,可以自主招生,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但要建立完整的新生档案,填写考生登记表并及时到市考试院办理新生录取手续。凡不经市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