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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女没有固定职业 走到哪刷到哪 靠POS机三年非法套现2亿 □时报记者 汪佳 通 讯 员 胡冰 朱敏娜 文/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01:28  青年时报

  时报讯4月底,余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临平某小区利用POS机(全称为销售点情报管理系统,有现金或易货额度出纳功能)进行银行信用卡非法套现。

  最后,民警锁定了一名没有固定职业的女子王某(萧山人,35岁),发现她经常背着包频繁往来各家银行取款、存款。

  5月5日下午,民警以客户身份约见王某,当场缴获一台POS机和两部手机,随后,民警在王某的租房内又缴获一台POS机、66张信用卡和三本记账本。

  在缴获的账本上,民警发现王某精心粘贴的商户结算凭条和签购单,粗略一算,自2008年以来,王某利用POS机套现金额高达2亿多元,涉及商户27家。

  2009年12月开始施行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则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昨天,王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对涉案商家,警方表示将开展调查处理。

  据经侦大队民警叶永进介绍,到王某处刷卡的主要有三类人:

  1.单纯套现。因短期内急需用钱,通过正规渠道无法筹集,王某的手续费又远低于民间借贷利息。

  2.“卡奴”。由于每张信用卡都有还款期限,到期不还款就会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为了躲过账单,卡奴们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延缓危机。

  3.一些信用卡透支额度较高的卡主,为了免缴年费虚拟刷卡。

  ■相关

  为什么

  “套现”生意这么好?

  明明可以直接拿信用卡透支,为什么要用这种“套现”的非法手段?

  银行信用卡的提现一般只能提取信用额度的50%,且还有手续费和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而利用POS机虚拟消费套取现金,可享受最长56天的免息期并且全额提现,手续费也不高。

  王某相当于代人“养卡”,客户只需把信用卡及密码交给王某管理,由王某替那些无法及时还款者,从他们自己的卡里套取现金还给自己,而王某就从中赚取手续费。

  非法套现

  严重扰乱金融市场

  记者获悉,表面上持卡人通过套现获得了现金,减少了利息支出,但实质上持卡人终究还是需要还款的,如持卡人不能按时还款,就须负担比透支利息还要高的逾期还款利息,且可能造成不良信用记录,以后再向银行借贷资金就会非常困难,甚至还要承担个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风险。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地使用POS机非法套现的现象,严重破坏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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