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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 黄光先)23日,佛山市住建局下发《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要求预(销)售的商品房价格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网上“一套房一标价”进行公示24小时方可出售,价格变动的也要在网上公示24小时后方可出售。此外,通知规定商品房销售现场应提供电脑设备,免费为购房者提供商品房网上公示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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