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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起社会重视爬上百米高塔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01:52  新文化报

  消防副大队长从老乡关系聊起,将其劝下

  本报讯(记者曹文嘉实习记者周小宇)昨天,榆树人郝某为引起社会重视,爬上长春市约100米高的塔吊。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宽城大队副大队长王洪武耐心劝解,最终将其劝下。

  本报发行员报警

  珠江路是本报永春发行站班长郝亚珍每天的必经之路。昨日9时许,她骑着自行车经过时,看到在珠江路与人民大街交会处的一座高楼上,一名皮肤黝黑的男子在高约20米的七楼楼顶来回地走。

  送完报纸后,郝亚珍从原路返回,“楼顶上没看到,还以为下来了,结果再一看,爬塔吊上去了,30多层楼高啊!”郝亚珍立即拨打了110和119。

  围观市民越聚越多,男子站在距离地面约百米的塔吊吊臂上,一动不动,也不说话。直到11时40分许,足足站了两个半小时。

  解救全过程

  11时42分:扔下水瓶

  正午,阳光强烈。11时42分,男子喝光了矿泉水瓶中的水,顺手扔了下来。

  消防官兵与派出所民警了解完具体情况后,爬上尚未竣工的34楼,研究对策。

  11时48分:坐下来打电话

  扔下水瓶后,男子开始左右晃动。大约晃动了两分钟,11时48分,男子开始朝靠近楼体的塔吊驾驶仓移动。移动5米左右,他坐到了吊臂的构架上,掏出手机打电话。这时,消防官兵站在楼体边缘处,试图与男子对话。

  11时56分:继续向塔吊另一端移动

  “因为啥事啊?过来咱好好说说。”在绑好安全绳后,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宽城大队副大队长王洪武也爬上塔吊,对男子进行劝说。但男子并不搭腔。11时56分,男子起身,朝塔吊的另一端移动。

  12时45分:男子回到楼内

  王洪武转变策略:“你是榆树人吧?我也是,咱们是老乡,有事好商量。”男子一听是老乡,终于开了口。

  “事情拖了10多年,一直解决不了。”男子说。

  “你站在这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啊,我们都过来了,就是要帮你,你过来,咱们好好说。”王洪武说。

  男子的心理防线一点点被突破,缓慢地朝驾驶仓处移动着。12时45分,男子通过驾驶仓回到楼内,被成功转移至安全地点。

  爬塔吊是想解决土地问题

  男子被成功解救后,被带到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长江路治安派出所。据了解,男子姓郝,今年30多岁,家住榆树市新立镇。郝某称,他家分得的土地少了两亩多,他向相关部门反映,做了部分调整。“可还差我将近一亩地呢!”郝某称,他的举动就是想引起社会的重视。

  警方根据相关规定,对郝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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