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入股一煤矿陕西神木县已成立调查组
新快报讯 据《华商报》报道,神木法官入股煤矿打官司索要1100万红利一审胜诉一事引起各方高度关注。陕西省神木县委昨日连夜召开常委会,决定对入股煤矿讨要1100万红利的法官张继峰进行调查。
前日,神木县委作出了两项决定:一是由纪委和检察院联合成立7人专案组,对法官张继峰入股煤矿讨要1100万红利一事进行调查,县纪委书记王志雄担任组长;二是从今日起对全县公职人员入股煤矿进行彻查。
当事法官压力大想认输
入股煤矿讨红利打赢官司被曝光后,当事法官张继峰23日晚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媒体报道后,他的压力很大,可能公职不保。他说:“领导找我谈话,压力很大,我认了,想退出不打官司了。”
据了解,按照法律规定,案子上诉至中院后,作为被上诉人无权撤销上诉。张继峰说,他老家在农村,走到今天不容易,他不想放弃公职,所以希望认输以求了结此事。24日一早,张继峰的电话还能打通,可后来一直占线,最后关机。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他的代理人也关机了。
代理人可能和解告终
案件的上诉人陈某昨日称,上午他被榆林中院有关人员叫到法院谈话一直到下午。谈话结束后,陈某从原来的配合采访变成躲避采访。
据陈某的代理人分析,榆林中院可能在给陈某做调解工作。他认为,要陈某撤销上诉的可能性不大,因为那就意味着一审横山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会生效,陈某就要付给张继峰法官1100万元的红利。
这位代理人分析,目前,在舆论的风头浪尖上,榆林市中级法院二审如果维持一审原判要冒很大的风险。依法讨回违法所得本身就很荒唐,而要维持这种荒唐成本会很高。但如果中院撤销一审原判发回重审,更需要相当大的纠错勇气,估计可能性也不大。
他说,迟迟不开庭就说明中院目前陷入两难之中。他认为,这件事情最有可能的结局是中院做通当事人的工作,让两个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这样一审判决就被视为撤销。
当地政府调查后再处理
神木县委宣传部部长雷江声前日表示,县委、县政府对法官入股煤矿一事非常重视。23日,神木县委在给榆林市委的汇报材料里已经表明了态度。他称,目前二审法院未判决,这件事情还存在着不确定性,现在只能等榆林中院二审判决后,再拿出处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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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法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5年8月出台的《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逾期没有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办矿的人员,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
网友热议
公务员分红胜诉是法律的尴尬
●人民法院的法官,且是监察室的副主任,对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不是不懂,而是视金钱高于法律和政令。
●先用权力入股,再动用权力分红,权力虽好使,公正却消失。
●煤矿应该分红,法官应该受惩,锣作锣打鼓作鼓敲。
●身为公务员却能经商牟利、分红胜诉,这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法律的尴尬。
●法官是原告,哪有不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