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吉林讯(记者李洋通讯员李军)酒后到ATM机取款时,因操作不当致使机器吞卡,男子一怒用砖头将机器砸毁。
冯某是吉林市人,今年23岁。今年5月10日1时许,喝了约一斤白酒的他打车回家,钱不够车费,便在中国银行吉林解放东路支行旁边,用ATM机取钱。因为银行卡是哥哥办的,加上酒醉,他忘了密码,输入多次都不对,卡被吞了。冯某将仅有的3元钱给了司机,又回到银行,还是弄不出卡来,他对着取款机拳打脚踢,又出门捡了一块砖头,对着屏幕和外壳猛砸10多分钟,把屏幕砸碎了。
5月10日8时许,银行发现取款机被砸,根据机内银行卡联系到冯某的哥哥。11时许,冯某在哥哥陪同下到吉林市公安部门自首。经物价部门价格鉴定,被砸坏的ATM机价值16008元。
据悉,冯某家属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冯某。冯某已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