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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调解今后可申请法院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01:58  金羊网-新快报

  镇街综治中心调解息诉,经司法确认后也有法律效力

  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通讯员 范贞)记者从广东省高院获悉,今后,广东的民事纠纷案件可在法院委托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得到“一站式”解决,一般案件的审结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

  广东高院常务副院长陈华杰介绍,以往诉讼案件调解结案率仅30%左右,自2008年大力推广调解以来,上升至55%,今年前4个月更首次超过了60%,“这意味着有6成以上的案件通过调解成功结案,免去了上诉、上访的后顾之忧。”

  省政法委副秘书长陈少波称,截至2010年2月,全省1584个镇街和19个开发区或农场全部建成了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7000多名及大批兼职工作人员,基本上构筑了一个完整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立体网络。

  据悉,各基层法院及派出人民法庭与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将联合打造调解、送达、执行、判后维稳等四大衔接机制,对诉讼案件进行案前、案中、案后等全方位调解。经信访维稳中心调解结案的,只要是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内的,均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其后还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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