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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中介买卖房子 先看清收费名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02:32  华龙网-重庆晚报

  彭女士问:去年我找到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买房,哪知房子到手后,发现票据上的数目不对,票面上4500元的过户费变成了5830元。我多次找中介公司要求退钱,对方都拒绝。请问这钱该不该退?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荣华答: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彭女士陈述的情况来看,中介公司涉嫌乱收费,彭女士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翁先生问:不久前我通过巴南区一家房屋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价值29万元的二手房。我通过中介公司向银行贷款10万元,中介公司为此收取了6000元按揭服务费,协议中也有约定。我觉得中介公司收多了,能否找中介退钱?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荣华答:翁先生可以要求对方说明服务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或凭证,如果对方不能提供,翁先生则可以请求返还费用。实际上,重庆中介公司收费在房屋成交价的1%到1.5%之间,一般由双方协商;而按揭手续费实际上是中介公司借银行的名义收取的,在按揭过程中一般只产生评估费200元左右、抵押登记费80元/户、如需公证还有200元公证费。

  昨天,市民的法律咨询集中在房产中介方面,主要是收费与票据不符和按揭服务费问题。

  今天,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继续作客本报,如果您有问题需要解答,可以拨打本报热线63907301,或到本报接待室与律师面对面交流。

  记者 罗玺 实习生 孙朝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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