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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搁柜台上戴起金项链溜了 盗窃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02:32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假称买金项链,为了麻痹金店工作人员,还把一张写有密码的银行卡放在柜台上,然后戴着价值一万多元的铂金项链,装着打电话溜了。昨日,江北区法院判处偷金项链的王某有期徒刑4年。

  31岁的王某是陕西省人,无业,曾因盗窃入狱。去年,王某在网上交友,认识了女子李某。12月14日,他约李某到江北区观音桥,称自己要买项链。在建新东路的龙喜金行,他挑了一条价值1.4万元的铂金项链,一边假装询问,一边让工作人员刘某拿来试戴,表示很满意,掏出一张银行卡放在柜台上,还在一张纸上写了6个数字:083818。刘某以为这是王某银行卡的密码,认为对方很有诚意买项链。

  就在这时,王某拿出手机接电话,还说店里太吵,边说边往店外走,临走时还交代李某自己也选一条。见与王某同行的人在,银行卡也在,刘某没有警觉。可李某选了好半天,也不见王某回来,打电话才发现关机。

  行骗到手后,王某将该项链以1.18万元的价格卖了,两天后,民警找到他时,他身上只有2600元了。

  法院认为王某以不知情的李某、银行卡等麻痹刘某,拿走项链,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且他的行为对不知情的李某造成了伤害,遂判处他有期徒刑4年。

  记者 莫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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