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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一怒杀死受伤大鸨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03:4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70岁的姜老汉因一只大鸨惹上刑案。他捡到受伤大鸨后带回家敷药、喂食,听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提出1000元的补偿遭拒,又被大鸨啄了手,他一气之下将大鸨杀死,准备和外孙共享其肉。昨天上午,因涉嫌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姜老汉在西城法院出庭受审。

  昨天上午9点半,姜老汉头戴一顶破旧的草帽,在家人陪同下走入法庭。案发后,姜老汉被取保候审。因家住怀柔宝山镇,为了不耽误昨天的庭审,姜老汉特意提前一天赶到市区住。在回答法官问话时,姜老汉大声回答,“我今年70岁,小学文化,农民,以前没受过任何刑事处分”。

  检方指控,去年11月30日晚上7点,姜老汉在自家院子中,用菜刀杀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一只,经鉴定价值3.75万元。庭上,姜老汉认可检方指控。姜老汉说,当天他在自家地里看到了这只鸟(大鸨),不知道它是国家保护动物,“它翅膀好像有伤,飞不起来。

  个儿挺大,扑扇起翅膀跟我外孙一样高,重量有10斤”。姜老汉称,他把鸟抱回家,花2.7元给他买了药,还喂它吃东西。随后,他将捡到大鸟的事报告给林业部门,“为这事还受了表扬”。

  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闻讯而来,鉴定这只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姜老汉说,“他们要拿走,要给我奖,我说你给我1000块钱得了,我养了两天了”,但救助中心不同意。姜老汉又让用二锅头交换,救助中心仍不同意并离开。当晚姜老汉给鸟喂食时,手被鸟啄了,姜老汉一气之下用菜刀把鸟脖子剁了下来。大鸨的羽毛被姜老汉丢在河里,肉则被放进冰箱里。“当时快过年了,我准备等我外孙子来吃。”次日,森林公安警察来到姜老汉家中,发现院里木桩上有血迹和若干羽毛,而大鸨没了。

  庭审最后姜老汉说,“我老了,一阵一阵犯糊涂,现在我知道犯法了。法律咋处置我咋是。”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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