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金公宣 记者王了)做生意的李某恶意透支信用卡3.6万元,当警方将他抓获时,他竟询问民警:“欠银行钱也算犯法啊?”
李某是一个生意人。2006年底,他申办了一张信用卡,用于平时刷卡消费。两年来,李某刷卡频率高,还款信用好,经他申请,信用额度很快升级到4万元。到2008年7月,李某一共透支了38万多元,陆续按时还款了34万元,还剩4万元没有还。
就在这期间,李某的生意开始走下坡路,逐渐减少的收入已经无法承受每月的开销。银行多次向他催收欠款,他都置之不理。多次催促还了4000元后,李某就“人间蒸发”。
去年11月,荷花池派出所接到银行报警,警方多次找到李某的家属做工作。今年5月,警方发现李某在彭州,随即奔赴当地将李某挡获。李某竟问:“你们抓我干啥?欠银行钱也算犯法?”
昨日,记者从金牛公安分局获悉,这是“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的新规出台后,警方刑事拘留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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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最高检、公安部对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86种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其中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