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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家属32万元谎称“骑摩托摔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06:43  浙江在线_今日早报

  如果不是非法煤窑的工人因工伤赔偿谈不拢,气不过而检举,重庆开县煤老板马安峰手里的陈年血案也许现在也不会浮出水面——矿工挖煤遇难后,为了逃避责任,他谎称死者是因车祸死亡,还伪造了车祸现场。经重庆市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马安峰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矿工煤窑井内因瓦斯窒息死亡,重庆一煤老板这样处理——

  给家属32万元谎称“骑摩托摔死”

  煤老板最终被判刑

  为隐瞒矿难伪造车祸现场

  2009年6月12日,重庆开县笔山村煤矿工人谭启嗣的家属突然接到矿上通知:你家谭启嗣骑摩托车摔死了。

  “谭启嗣平时为人小心,怎么会莫名其妙摔死?”面对死者家属的强烈质疑,非法小煤窑的老板马安峰马上拿出32.94万元“封口费”,要求死者家属统一口径,拿钱走人。谭启嗣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被骑摩托车摔死”。

  吴明建(化名)是马安峰招来的工人之一,2009年年底,吴明建在位于开县天河乡笔山村的非法小煤窑打工时受伤,经过多次协商,还是未能与马安峰达成赔偿协议。一气之下,今年2月3日,吴明建向有关部门举报了马安峰这个“不能说的秘密”。就此,在236天后,被隐瞒的生命惨剧才大白于天下。

  公安机关对谭启嗣死亡案立案侦查。接受调查时,煤老板马安峰一再推卸责任,称事发时自己到四川宣汉县出差,对死亡事故完全不知情。在他的遮掩下,当地仍有人误以为谭启嗣是自己骑摩托车不小心摔死的。但经办案机关审查,事件真相浮出了水面:2009年6月12日,该煤矿的工人谭启嗣、石自中、夏田宁在离井底产煤区不到300米处,发现通道被垮塌的石头堵住。工人只得返回地面向马安峰汇报。“他知道井下的情况后,命令把垮塌的地方推了,继续挖煤。”一名工人表示。

  3名矿工只能冒险再次下井。谭启嗣爬到近10米高处施工作业,石自中和夏田宁则用篮子把垮塌的石头装上运煤车,以开辟通道。“装了好几篮子石头,还没发现谭启嗣的动静,感觉情况不对。”漆黑的深井下,石自中艰难地攀爬到谭启嗣身边,发现他已一动不动,自己同时感到周围空气有异,呼吸困难,手脚乏力,根本拖不动谭启嗣。“等到有人来救援时,谭启嗣已经因瓦斯泄漏窒息而死了。”

  得知谭启嗣死亡后,马安峰立刻指使工人,把谭启嗣的遗体抬到煤矿附近的公路上,又找来一辆摩托车推翻在公路坎下,制造谭启嗣骑摩托车不小心摔死的假象,并叮嘱工人“不准乱说”。

  一位知情的煤矿工人说,看到谭启嗣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走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不晓得这种厄运哪天会落在自己头上”。

  ●相关新闻

  辽宁本溪一煤矿瞒报矿难40天

  已造成6人死亡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馨城煤矿4月10日发生一起矿难,死亡6人。但由于矿主隐瞒不报,直至40天后,辽宁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举报前往调查,这起矿难才被政府部门了解。

  辽宁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25日介绍,19日,辽宁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转来的群众举报信,信中称本溪馨城煤矿瞒报一起矿难。针对这一举报,辽宁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立即责成事故调查处、监察二处和辽东分局前往核实了解。

  调查人员在本溪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下,于20日初步查实,馨城煤矿4月10日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方并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告,属于瞒报事故。

  目前,辽宁省已成立事故调查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派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参与调查。

  近期发生两起煤矿重大事故

  2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通报5月中旬全国发生两起因违法组织生产导致的煤矿重大事故,分别是:13日晚上9时40分,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远洋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1人死亡、5人受伤,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在原龙场煤矿非技改区域老系统内非法组织生产,以掘代采,放炮引发煤与瓦斯突出,造成作业人员窒息死亡。18日下午4时50分,山西省阳泉市盂县辰通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初步分析,该矿擅自打开密闭进入采空区,违法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据新华社、重庆时报

  黑煤窑之前一直暗中生产

  马安峰的非法小煤窑位于重庆开县与四川宣汉县交界处,山高路陡、人迹罕至,煤矿井口处于悬崖峭壁之中,不易被人发现。

  调查谭启嗣案的检察官介绍说,近几年来,当地非法小煤窑绝大多数已被关闭,但仍有少数人偷偷招收农民工在高山陡坡上非法采煤。2008年底,在没有任何证照和安全生产设施、完全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马安峰等人开始在离家不远的笔山村开挖非法小煤窑。

  煤老板们何以要冒着被查处的风险开矿?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非法小煤窑随着储煤量和开采难度不同,投入和盈利情况也大不一样。多的需投入上百万元,少的投资几万元就可以开采。一般情况下,当地开辟一个非法小煤窑大约需要20万元资金、20个工人。以每天产煤20吨、销售价格每吨250元计算,煤老板一年即可收回成本,此后每年可净赚二三十万元。

  在利益的驱动下,马安峰的非法煤窑曾上演“假关闭”的障眼法,但有关部门突击复查时,发现该小煤窑非法生产,便要求马安峰在《关停通知书》上签字画押,并予以处罚。

  “我所投资开办的非法小煤窑一定彻底关停”——这是谭启嗣死前3个月的某一天,马安峰亲手写下的保证书。但巨大的利益又让马安峰悄悄聘请农民工复采,他的保证书没能保住谭启嗣的生命。

  马安峰因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获刑后,对之前的事有了悔意,“为了赚钱,让谭启嗣失去了生命,破坏了他原本完好的家庭,自己也受到处罚。” 他说,但是后悔太迟了。

  “吃人”的黑煤窑

  屡禁难绝

  屡屡吞噬矿工生命的非法小煤窑为何屡禁难绝?工人又为何愿意冒着生命危险下井挖煤?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分析认为,一是事发地集中在偏远农村,煤老板和采煤工人多是当地群众,平时办事重经验,忽视科学管理;二是煤老板唯利是图,不顾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偷偷进行小规模开采,躲避监管;三是当地农民收入低,赚钱路子少,觉得进非法小煤窑有利可图,明知安全隐患也愿下井。

  记者调查了解到,由于非法小煤窑大多位于偏远山区,工人每月工资可达两三千元,抵得上当地一些贫困家庭全年收入。当地农民往往顾不上安全隐患,冒险到煤矿打工赚钱。

  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1月至2010年3月,辖区基层检察院受理批捕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8件10人,其中因非法开采小煤窑引发的案件有3件3人,占总数的37.5%。

  检察官表示,要杜绝类似的惨剧发生,必须清除非法小煤窑生存的土壤。一是广开渠道引导边远山村农民脱贫致富,农民的钱包真正鼓了,才不会选择去非法小煤窑打工;二要鼓励群众检举揭发,例如对举报非法小煤窑的群众按罚款比例给予奖励,使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村社和群众形成监管网络;三是加大打击力度,使煤老板不愿、不敢开采非法小煤窑,维护煤矿行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群众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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