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业
据报道,有市民对往年汛期山水沟行洪的情景记忆犹新,所以很想知道趵突泉南路改造的进度,按照工程公示牌上公布的负责人电话打过去,结果三次都没打通。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公和道路的使用者,他们有权监督道路施工。这种来自千百双眼睛的群众性的监督活动,与市政部门的作为构成良性互补关系,为道路施工的质量和工期提供更为牢靠的外部保障力量。换句话说,公示牌的真正意义,就是让普通市民也能藉此成为道路施工的编外监督员。而今电话号码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这样的公示恐怕只剩下一点姿态上的意义了,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又从何谈起呢?
小小公示牌,折射出了令人遗憾的意识和态度。笔者真诚希望,有关方面能够认识到道路施工的意义所在,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高质量、严要求地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