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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成立调查组严查公职人员煤矿参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06:51  三秦都市报

  本报榆林讯(记者 越奋刚)神木法官张继峰状告煤矿索讨1100万红利一事在媒体报道后,引起神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5月24日神木县召开县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会议决定,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的7人调查组,对神木县法院监察室副主任张继峰参股煤矿一事进行调查。同时,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全县公职人员在煤矿入股进行进一步清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规定参股煤矿的公职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和纪律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据了解,本次清理纠正的范围包括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从事煤炭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人员,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为了使清理纠正取得实效,县上规定:凡在清理中主动登记,并全部撤出入股资金(入股本金及所有收益)经核实其本金来源合法的,可依据相关规定从轻处理。对逾期没有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从事煤炭生产、开发、经营入股活动的人员,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然后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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