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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申请保障房门槛低了 年满28周岁就可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06: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烟台5月25日讯(记者苗华茂通讯员迟乔高坤)25日,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市中心区本年度住房困难家庭补充申报登记工作将从5月27日正式开始。与往年不同的是,这次申报登记首次将未婚人员的年龄由年满35周岁放宽到年满28周岁。

  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市中心区自2008年建立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制度以来,已累计为13000余户住房困难家庭建立了数据库和基础档案,为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供应提供了依据。但是,在此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以往未婚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年龄必须满35周岁,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已经到了结婚年龄,可是又买不起房子的大龄青年到他们这里咨询可否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问题。这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其它条件都满足,只是被年龄限制这一项给卡住了。

  该负责人表示,为了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再结合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此次申报登记将把未婚人员的年龄由年满35周岁放宽到年满28周岁,以便将更多存在住房困难的未婚青年纳入保障性住房供应范围。

  记者还了解到,由于之前开展的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工作中有部分家庭由于种种原因错过了登记时间,所以在5月27日至6月4日的7个工作日里,将向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一次补充登记的机会,受理地点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抓紧到受理地点领取《申报登记档案》进行登记。

  补充申报登记的家庭,在填报《申报登记档案》时需要备齐家庭房产情况证明、收入情况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要件,一并提交街道办事处,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此前已经办理了申报登记的家庭,这次不用再重复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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